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昨天看新聞
陳菊已經第一時間出來道歉了
單就公開道歉這個地方
我就很肯定陳菊這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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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5259806.shtml
顯然不是為了 監督下屬執行公務 有遺漏而道歉
(他這個職務是由市長室直接監督的,上一層級就是市長)
而是因為迫害了
"民進黨招牌" 而道歉
(講白了就是切割,他壞我道歉所以不壞)
我說
別人馬英九
選他的人很 電桿
選他出來他卻一直比較在意深耕不選他的人與地方
但
這個陳市長卻更可惡
眼裡只有選他的人
市長當成黨職在做
這才叫標準的政客 (一切以未來在黨的個人 人氣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