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那如果事情是這樣...
台中一名湯姓男子向住在台北外號阿貓的男子購買一批日本進口典藏DVD,
湯姓男子於夜市擺攤販售時將其中10套賣給XX歲XX老翁,老翁購回後徹夜
通宵觀看,由於內容精采老公過度興奮心臟病突發送醫不治死亡。
死者家屬控告湯姓男子過失致死.......因為他沒有提醒該老翁不要看太多
這樣會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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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成立啦
建議告民事,因為老翁之死是看太多攤販賣的動作倫理片,過去的實務慣例法官極有可能判湯姓男子有"道義上的責任"賠點喪葬費用
恐怕以後業者要在dvd封套加印看片片危害健康
在美國濫用法律的國家,說不定真會有人為此提告,過去曾看到外電報導,美國有位家長因小孩天天吃速食漢堡以至過胖,一氣之下告速食業者,理由是,業者天天打形象廣告誘騙兒童去吃,久而久之吃上癮,賣的都是垃圾食物殘害兒童....
(我看是不會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