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奇怪!!
為何不將銀行亂發卡也判無期徒刑呢??
根本就是預謀陷害人的啦!!!
建議他們再加一條吧!!
欠一年的就賣到非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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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卡債氾濫
我覺得政府應該要好好檢討
畢竟放款標準越修越低
到最後根本不需要保證人、不需要監護人同意
就可以辦卡借錢,還可以越借越大
曾經在版面上說過一個案例
是我身邊發生過的真實案例
當年卡債滿天飛的時候,有位阿伯他的兒子就因為這種鳥制度
時常背著父母親借信用卡,小朋友當然還不給,找父母催討
最後父母去找銀行協商,說他們兒子找你們銀行借錢,需要父母同意
不然他一個小鬼頭,哪懂得輕重,到處找你們銀行借錢,我父母豈不是還到死
但銀行說無能為力,法律規定就是如此,不需要父母同意
況且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仍然堅持要父母還錢
父母只好還了這一筆,但嚴令強調銀行絕對不可以再借錢給兒子
兒子發現這家銀行借不到錢,就去找別家
別家銀行又被父母警告不准借錢,兒子再去找另外一家銀行借錢
搞得父母親只好去通知全台灣大大小小的銀行
誰敢借錢給我兒子,我就拿著汽油,死在你們銀行
反正還不出錢也是死,倒不如死得爽快一點
從這邊就可以看出卡債
就銀行借貸的制度來看出了很大的問題
就是因為審核出了很大的問題,也造成銀行諸多呆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