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地方市長留任變區長很有意見
家住永和市,我們的市長已連任兩屆,照規定去年三合一選舉該下台,可是國民黨修改政策北縣升格因此可以延任一年,如今再改法令他可以再多幹一年變成首任永和區區長
重點是這位市長是國民黨籍曾在上屆立委選舉脫黨參選到底,結果敗下陣來,之後又回到國民黨籍繼續幹他的市長
本來滿兩任不能選,他打算推老婆出來爭永和市長,又是家天下的心態,怎知中央一聲令下升格就不用玩這招了
政績?明明是要消化預算,在幾條大街弄奇怪的白色燈柱花了幾百萬公帑,還有後繼的維護專人照顧(柱頂有種植物),被媒體質疑還可以振振有詞的說啥出國參考覺很漂亮,好東西回來學以致用..
馬主席今天有點魄力改革敢玩真的,就修改黨規,凡脫黨參選者"十年內/終身不得再入黨",經驗法則脫黨參選或甘冒被開除黨籍參選,不管選贏或選輸沒多久就自動回歸,等於吃定國民黨誰怕誰?難怪花蓮縣長哪麼老神在在,下次大選要不要靠他?還有哪位前新竹縣長違規挺不是黨提名的候選人,被國民黨開除又怎樣?金小刀還不是為了妥協照樣提名他的弟弟補選立委
玩真的改革即使丟掉席次或是縣市長的席位,輿論會還你公道,不要老是半調子改革,輸了還被挖出真相來批評,不止沒好處還大大扣分,我實在不懂馬團隊的人腦袋在想什麼?滿腦子想著2012連任,不敢得罪地方派系,經過幾次選舉都不學聰明點?只靠地方派系不可能每個地方都能勝選,單一選舉中間選民的支持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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