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fishiii
高屏大橋斷橋這事並非沒下文,已經早結案了。
政府機關敗訴,這件案子被害人半身不遂,國賠領了3000多萬。
相關公務員已退休或受到懲戒不等。
此件事因為沒新聞時效炒作性,所以沒有媒體跟民代會去關心。
此案89年高屏大橋斷橋前,養護單位一直提報改建計畫,但皆被中央以經費短絀為由駁回(當時88年921地震剛發生,政府預算以災區重建為主),後來斷橋後,中央開始正視老舊橋梁危險性,但一直到97年后豐大橋又斷橋後,媒體跟民意一直狂打,所以交通部又提了50座老舊危險性橋梁改建計畫並限於100年底完工..
不過去年88水災..現在重災區仍是一片瘡痍..僅施作簡單通行便道..說實在話..小林鄉、那瑪夏鄉在2、3年內很難重建完成。
因為媒體跟民眾焦點都在88水災了..所以政府焦點又變在88水災重建,斷橋已經變的不那麼重要..
|
我的意思不是說傷亡者申請國賠的問題
而是唐飛答應賠償受害者一切損失,包括車子毀損
我回憶當年的新聞大慨是,受害者認為院長親口承諾,應該是以特別方案處理,還要自己去申請國賠?簡單來說,受害者誤以為去相關單位蓋個印就能領到補償金
他們生氣的是若以正常申請國家賠償管道去處理,唐飛掛保證又有何意義?國家最高行政首長說話不算話?還是他下台了之前的承諾沒人追認?
ps:我想重點是有國賠的相關法令,唐飛從軍人到院長很多行政上運作都不懂才會隨口說出來,院長的承諾能否不管國賠的流程,簽個字就可以指示下屬賠錢,答案應該是不可能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