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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唐飛答應賠償受害者一切損失,包括車子毀損 我回憶當年的新聞大慨是,受害者認為院長親口承諾,應該是以特別方案處理,還要自己去申請國賠?簡單來說,受害者誤以為去相關單位蓋個印就能領到補償金 他們生氣的是若以正常申請國家賠償管道去處理,唐飛掛保證又有何意義?國家最高行政首長說話不算話?還是他下台了之前的承諾沒人追認? ps:我想重點是有國賠的相關法令,唐飛從軍人到院長很多行政上運作都不懂才會隨口說出來,院長的承諾能否不管國賠的流程,簽個字就可以指示下屬賠錢,答案應該是不可能罷 此帖於 2010-01-14 11:19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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