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Living
我要去網拍買東西, 價格多打了一個0....法院幫不幫我?
還是多訂了10倍的量...法院負責幫我退貨拿回錢?
其實法院啥事都別做, 只要拖他個兩三年再判決
就算判DELL需要"履行合約"...兩三年前的"舊款"誰敢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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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趣的地方是法官竟在法律判決中猜測消費者的心態
我也知道你不會履約,但是還是可
以來賭一把,賭輸了也沒損失,賭贏了就賺到了
從上述明顯得知,法官是不爽這種行為所以判網民敗訴,為了平衡鄉民之不滿,在另一段又向廠商說教....這才是我們司法的特色,法律有如此多的人性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