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扁家涉及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吳淑珍因病向法院請假,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都不認罪;吳淑珍的兄嫂吳景茂、陳俊英夫婦都當庭認罪,請求認罪協商。
特偵組指控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元大併復華金、國泰併世華銀行案中,收受企業賄款;而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協助扁珍洗錢。
合議庭昨天就洗錢部分進行準備程序,陳致中和黃睿靚否認犯罪,辯稱不知道資金來源,不可能有主觀上的洗錢犯意;陳幸妤表示,她與丈夫趙建銘住寶徠房子都有按月繳付租金,並非購買寶徠幫父母洗錢。
吳淑珍委任律師陳國華代為簡述意見。他表示,吳淑珍確有收受元大馬家所給的二億元政治獻金;至於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鉅款,吳淑珍說錢都是正常存儲,並非贓款。
吳景茂、陳俊英承認曾協助吳淑珍租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以及搬運現金至元大花園廣場等處存放,請求認罪協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416185.shtml
兄嫂已經認罪了
但是兒女媳婦仍然不認
我根本不相信這麼龐大的資產
兒女媳婦會根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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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所不知啦,扁家有幾個案子在訴訟中
第一次起訴的五大弊案在二審進行中
還有a外交費33萬美金在地院審理中,因號稱外交機密,所以不對外公開審訊
另外就是二次金改案,幸運之神終於降臨,抽到的合議庭庭長就是當初曾"無保開釋"放陳水扁回家的周占春法官
既然是周法官審理,扁家人當然覺得"安啦",不認罪是合情合理的表現,只是珍兄嫂搞不清狀況認罪(由此可知,他們真的太久沒來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