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注意很多媒體喜歡只拿聳動的一兩句話做標題
在台灣生活要多看不同的媒體才能勉強拼湊出"接近事實"
他沒打假球又何來起訴?他是在其中一場幹了以下的行為,請看紅字部分
看看下面的一段
檢察官起訴書內容顯示,張誌家先答應打假球,先後以借款名義,收受雨刷集團280萬元,再以每打一場球扣1百萬的方式還債;起訴書還列出,
其中一場球賽,張誌家沒下場打,還能分紅15萬,嫌錢太少,喊價到50萬元,遭檢方痛批是「最惡劣的涉案球員」,法院從重量刑,對張誌家求處2年徒刑。上午張誌家哥哥,對於記者詢問弟弟涉案打假球,不願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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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檢察官查出,張誌家雖然放水投「易打球」,也有沒算準的時候,97年9月27日,與米迪亞暴龍隊的例行賽,張誌家La New熊隊本來該輸,後來卻贏了,讓雨刷在簽賭上賠了800萬(
還是補回這一段,因為不少媒體把這場收了錢沒放水的比賽與檢方認為他是最惡劣涉案球員連在一起,引致大家誤會以為他沒打假球只是收了錢不辦事)
http://tw.sports.yahoo.com/article/a...11/5/4jg8.html
ps:起訴書內容很長,記錄了他多次打假的詳細過程,而媒體用斬件式的報導方法,今天挖起訴書的一小部分,明天又挖另一部分,才會出現不完整誤導大眾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