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邵姓男學生上傳猥褻之色情卡通漫畫圖片在個人相簿,且未設密碼,不特定之網友皆可觀覽下載,日前被中市警二分局偵查隊查獲,邵姓學生稱並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觸法,事後極有悔意,警方已依涉嫌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地檢偵辦。
網路科技突飛猛進,Blog等個人微網誌突起,從無名、Twitter(推特)、地圖日記、痞客邦等個人微網誌,每個人都可以快速、大量的傳送即時訊息及上傳個人圖片,然傳播個人或轉貼之猥褻圖片供不特定人觀覽、下載,將觸犯妨礙風化罪。
偵查隊長黃信智表示,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妨礙風化罪),「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網路世界充滿誘惑,部份網友為吸引觀覽人數或炫耀自己,常會上傳養眼、清涼甚至猥褻圖片,黃隊長呼籲家長應多留意子女上網情況,以免不慎觸蹈法網。
原文轉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7/219h1.html
怎麼這種事層出不窮,該說他是笨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