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fishiii
公務員體系原本就有退場機制,不論是刑法對公務員的加重其刑; 或是考績法本來就有丙等制度,及記兩大過免職的規定。
隨社會的進步跟民意高漲,基層文官執法就常受到挑戰,特權關說、走後門、
常常不請自來,原因就是在基層文官掌握了第一線的工作。
舉例說明:
服務態度不佳,在現今的為民服務工作裡面,機關自己常有裡面測試或者上級偽裝民眾給各機關打分數。
真正的禮貌跟態度不佳者,遲早會遭受懲罰。
例如辦理某些文件證明或者申請案該有的證件不齊,無法受理,卻執意要公部門辦理申請許可,不准則找民代施壓或者投書機關申訴信箱。
堅守法律,得罪人,往往影響上級長官的期待跟特定人士的怨恨;違法妥協,造成的是己身的身陷官司跟終日惶惶。
民間認為公務員效率不彰的原因,其關鍵在於行政制度,而非公務員考績制度。
至於機關考績會跟保訓會也都有申訴制度,拿鴨母(乙等),也可申訴,只是申訴成功機會不高。
考績丙等除非是犯了重大犯罪跟曠職多日,才會給於丙等。
這是一體兩面..雖說公務員或許拿來當護身符,反正無法隨意辭退公務員
但相對的也保障奉公守法跟沒背景後台的公務員可以依法任事,不因為面對理念不合、整肅異己等因素遭受主管欺壓。
原本的考績法運作雖不盡如人意, 但至少對於真正違法亂紀的公務員仍有處罰作用。
現在要真的強制丙等,除了減少國庫人事費用支出(丙等不升級、不發年終)
這是可以預見的效益以外,至於是否可以真的淘汰不適任公務員?
恐怕不是關老爺院長這樣的一廂情願想當然爾。
國家米蟲往往是有人事關係跟民意代表撐腰的原約聘僱人員跟公務員
以小弟待過的某地方政府.為例.裡面有個從我報到開始..一直到此人退休..約有1年半多的時間..都以要退休了的原因不接任何案件..整日泡茶看報
年底打考績之時..此人被機關首長打甲等..原因是此人有議員前來關說..其關說是為了在退休前爭個主管退休..最後沒升到(真的升到..就無法無天..)但也妥協給於甲等安撫
至於新人..當然就是鴨母名單。
這在現行公務機關裡面可以說是司空見慣不足為奇,考試院不對考績實行制度之執行面進行改革,卻以強迫丙等制度要求機關提列被淘汰人員,無非是製造公務權貴..跟變相減薪新進公務員
因為依機關作法肯定是以輪流制度
原本打乙的人有下列幾種
1.被主管看不爽的人、無法配合違法的人
2.今年輪到的人
3.調新課室跟轉單位的人
4.新進的分發人員
現在強迫吃餅制度一實施
我敢肯定吃餅的有90%是上述4種公務員
其中地方政府此種現象更為明顯
若考選部統計分析..可能每年分發的新人都是吃餅比較多。
或許一實施是會造成公務員流動率大增
但流動的是否汰舊換新跟補入優秀人才?
恐怕只是讓原本穩定的文官制度受到破壞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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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常說在上位者根本搞不清狀況就胡亂"改革"
友人曾提到很多前年,證券從業人員的證照考試是公家辦的,一年考兩次,考試時間為兩天,好像是需要兩個月以上才得知成績..
後來發包給民營機構負責,變成一年有四次考試,考試時間精簡成一天,成績比之前早一半時間就出來
在行政體系最高位者,有沒有人了解為何民營構負責一接手就能簡化?是因為基礎公務員懶散的較多?答案,聖祖皇帝已經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