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arrielee
容許我說一句公道話
我討論時事比較嚴肅的議題會就事論事,不像年青一輩無中生有或是用'我猜/我以為..
當論點第一次被質疑時,我會把證據貼出來讓對方心服口服..倘若對方同樣找出有力的證據把我的推翻,高興都來不及(原來我過去的認知是落伍了),大家可以透過資訊交流增長智識
而您被質疑"台灣製造子彈"的問題時,應該提出證據一下"技術性擊倒",你沒有這樣做的後果變成你們二人就陷入了"意氣之爭",扯了太多不相關的事情
當裂口越撕越開,大家情緒性之言語都冒出來.........值得嗎?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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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傷口是一對同伙所撕裂的,我沒對他們不義在先,我何必受辱於後?
本來我就是講證據的人,這年頭同善人講理,同惡人就要講求證據。
我未負人,故不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