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任的法務部長陳定南,城仲謀有兩個死刑案件大筆簽下"有可能成為枉死的冤案",今天的法務部長害怕被質疑時,憑著自己多年的法律素養,哪個案件能簽哪個不能簽都搞不清楚?
王部長支持廢死刑,認為天下再壞的人都不該死是他個人的信仰,但說出"願代死囚被執行"這種不可能發生的事,未免"太矯揉造作"
請問王部長為何不說出願代替白曉燕被凌虐致死?以後凡有綁架案件,王部長該第一個挺身而出要求自己作為交換人質,你若有這種情操我們無話可說
何況,王部長只不過一條命,想以一抵四十四個死囚,不管法令是不許可,請問受害家屬會同意嗎?
馬政府是時候換掉不適任的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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