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員警:請王捐薪 養死刑犯
〔記者吳岳修、黃立翔/台北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宣示任內不執行死刑,擔負第一線執法的基層警察相當不以為然,北市警中山分局一名資深小隊長直言,台灣是法治國家,如果因為個人想法就可以不執法,那制定這條法律有什麼用呢?「個人意志不應該凌駕在法律之上」。
北縣警察局一名退休主任秘書直言,王清峰若不執行死刑,必須捐出薪水,代替國家供養這些死刑犯,對納稅人才公平。
北縣警局一名王姓基層警員說,警察辦理公文只要一延遲,就會被記過調職甚至吃官司,法務部長是司法機關主管,卻不願意批准執行死刑,法務部長不批就是延遲公務甚至廢弛公務,已涉及瀆職。另一名刑警小隊長說,法務部長不執行,形同讓重大罪犯擁有「免死金牌」,未來歹徒遇上警察將肆無忌憚。
新聞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oday-fo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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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真是在裝瘋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