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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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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姚明加入NBA的火箭隊,就我印象中應該從沒打進冠軍賽,他的表現再突出,藍球也不可能靠一個中鋒就能贏得比賽 姚明最大價值是他在大陸擁有無限商機,華人市場的賣點遠超過他能否替火箭拿到總冠軍的價值,由此可知,他不會像台灣其他旅美棒球員,表現不佳"很快"就被退貨..因為台灣太小了! 所謂台灣之光,是我們媒體故意往臉上貼金,小王不是代表台灣國家隊,他是代表美國大聯盟的洋基隊/國民隊,只不過身分是台灣人而已,我想有個美國人跑來台灣打職棒拿到好成績,美國人不會覺得這是美國之光,就像英國足球金童貝克漢跑到西班牙皇家馬德里隊打球,英國人也不會覺得是啥英國之光,這只不過是商業行為,又不是國家隊在國際賽中拿到冠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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