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有另一則新聞,底下紅色字句。
依調查局最新設備..只要情治單位想監聽誰
開著車子..到街上逛..誰都無所遁形..至於調查局所說只有針對犯罪監聽..
有誰會相信情治單位的鬼話?
2008-10-16 中國時報 【何醒邦/台北報導】
法務部調查局前天招標採購「行動偵蒐系統」,遭立委質疑侵害隱私權。昨日在立法院仍餘波蕩漾,朝野立委都對該採購案表達疑慮,有立委認為是「非法監聽」,也有立委質疑該設備沒有合法的預算來源;調查局則回應,採購程序及監聽過程皆依法辦理,也不會進行非法監聽。
調查局前天辦理監聽設備招標,其中包括「行動偵蒐系統」,因此設備只須放在車上連接天線即可使用,且偵蒐範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等同把車停在路邊即可深入私人住宅進行監聽,足以規避法律,遭民進黨立委指為「白色恐怖」,要求停止招標。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聽取法務部明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報告。第一個上台質詢的民進黨立委翁金珠,就反對調查局添購行動偵蒐系統,她質疑調查局根本就是非法監聽,回復白色恐怖時代,且未來調查局還要編列一千多萬元預算進行擴大監聽系統招標,以前沒有做的,為何現在要做?
國民黨立委吳清池則質疑,調查局在今年度預算中並未編列這項採購計畫的經費,沒有合法的預算來源,恐有違反預算法之虞。他建議,採購案應該先踩煞車,停止該項招標案。立委費鴻泰則認為,這筆預算是前政府時代所編列,有檢討必要,但編列預算應要坦蕩蕩,不要隱瞞。
調查局長吳瑛答詢表示,由於犯罪嫌疑人持有多支手機,因此行動偵蒐系統主要用在鎖定嫌疑人手機的發射電波、及通聯用的行動電話號碼,之後再向法官申請合法監聽,並非直接截取電話對話內容進行監聽。法務部長王清峰也強調,調查局添購的監聽設備,純為犯罪偵防用,不會用作非法監聽。
至於預算來源,則編列在「亞太電信公司固定網路通訊監察系統中程計畫」、「亞太行動寬頻電信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通訊監察系統中程計畫」項下,採購的行動偵蒐系統共兩套,每套造價五千多萬元,預算來源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