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tom710509
還有海軍錦江艦新江號,一名林姓士官,星期一大約11點多落海,艦長卻拖了將近40分鐘才決定調頭搜救,也被質疑草菅人命。
海軍新聞副主任劉志堅:「11點45分交接更的時候,船位大概在這附近,他沒來交接,12點25分確定人員不在船上,立刻啟動海上救援機制,這是按照標準救援機制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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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點多落海...該要多快救人呢??
發現有人員沒交接..艦長就該調轉船頭去救人嗎???
如果他是躲起來睡覺呢???
我想正確的程序應該是要先在船艦上徹底搜尋才對
確實找不到人後艦長才能跳轉方向去海上搜尋吧
如此的作法怎能說是草菅人命
除非有人當場看到落水
否則艦長未經查證是不可以隨意改變航向的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