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歡跟前夫江國賓離婚後,身邊出現追求者,她每天往返台北、台中高鐵上,有愛慕者示好,對方不知她藝人身分,表態追求。歡歡並不排斥再有第三春,只是對方與自己有年齡差距,在她表明年紀後,未再現身,令她啼笑皆非。
歡歡雖有過兩段婚姻,但保養得宜,看不出是3個孩子的媽,她與江國賓離婚後,身邊也出現一位年輕追求者。這位追求者,跟她幾乎常常在高鐵上不期而遇,有時兩人還會坐在同一排,上個月,男方終於開口向歡歡自我介紹,希望雙方有進一步發展。
「他是個上班族,很斯文,年紀大概2、30左右吧,我問他知不知道我是誰?他說他不看電視,也不介意我是個藝人,我們聊得很愉快,希望我能做他女朋友,我告訴她,我離過婚,還有孩子,他說都能接受,最後我告訴他,我們年齡可能有差距,不適合,他說只要差個幾歲都可接受,但當我告訴他,我已經快40歲了,他才沒說話。」
歡歡說,之後,她再也沒在高鐵上見過這個男生,可能彼此都怕尷尬,一段還沒開始的戀情就這樣無疾而終。歡歡笑說,她不排斥姊弟戀,也沒排斥再婚,但現在的男生顯然都不夠勇敢:「所以我還是好好過我自己的日子比較實在。」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5510703.shtml
不夠勇敢!?
搞錯方向了吧
不是不夠勇敢,而是有更好的選擇,何必要四十歲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