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l.yimg.com/o/xp/bcc/20100401/07/3851636381.jpg](http://l.yimg.com/o/xp/bcc/20100401/07/3851636381.jpg)
兩名國中生人小鬼大,蹺課到網咖,由於未滿18歲,兩人在遭到店員拒絕後,竟揪團找來4名同學,分持刀棍重返網咖,將店員砍傷並砸毀設備。警方據報後,根據路口的監視器,依車號查到6名青少年的父母親,才順利將6人逮捕,全案被依傷害和毀損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彭清仁報導)
新竹縣兩名國中生,蹺課到竹東鎮一家網咖打怪,由於網咖距離警局只有不到一百公尺,兩名國中生又未滿十八歲,店員擔心被查獲而受罰,因此婉拒兩名國中生進入網咖內。兩名國中生離去後,居然揪團找來另外四名的青少年,分持藍波刀和球棒,戴著口罩重新返回網咖,不但將網咖的設施砸毀,還將網咖的兩名店員砍傷,一群人這才揚長離去。
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附近路口的監視器,並根據這群青少年騎乘的機車車號,循線找到青少年的父母親,大人們被通知到警局後,和警方前往學校,才發覺原來兒子居然蹺課在外打網咖,還持刀棍打傷店員,等兒子返家後,將兒子帶到警局,有家長在警局氣得破口大罵兒子不爭氣。至於為首的兩名國三學生,在警局偵訊時則是供稱,因為和朋友約定上網打怪,在遭拒後才憤而砸店傷人。警方在偵訊後,則是將六名青少年依毀損和傷害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原文轉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1/2344c.html
真是過份,只不過不讓你進去網咖而已,就這樣傷害店家,這家不行別家總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