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這是個標題殺人文...
就像有流浪漢餓死,結果真像是有人安平安站這種社會
資源他不懂得利用,怪誰?
那戶人家所居住地沒有村里長?..沒有鄰長?
需要幫助的人地方父母官卻不知道?
算瀆職?....還是失能?
一整個工務員的失職導致這種悲劇...鄰長\村里長\區、鄉公所\縣市政府
一般是受害者者不懂的求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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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做得再好的國家,當事人本身不主動求助,誰知你生病沒錢繳健保費?
健保局早就宣導有紓困方案,除非以後修法要求健保局增加人手,凡欠費超過一年就要"主動"找到原因?
下面都說得很清楚有何管道可以幫忙
一、健保費補助
各級政府對特定弱勢者補助健保費,包括收入戶、無職業榮民、失業勞工及眷屬、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70歲以上老人及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20歲以下55歲以上之無職業原住民等。
二、欠繳保險費協助
1.紓困貸款
具備「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及經濟特殊困難者認定辦法」所訂資格之民
眾,得向健保紓困基金申請無息貸款償付積欠之健保費及應向保險醫事服
務機構繳納而尚未繳納之自行負擔醫療費用,一年後再開始還款。
2.愛心轉介
健保局各區業務組協助轉介公益團體、企業及個人代繳其保險費。
3.辦理分期攤繳保險費
因一時經濟困難無力一次繳清保險費者,可申請分期繳納,減輕其投保之壓力。
三、醫療保障措施
對於未加入健保或有欠費之民眾,如發生急重症需醫療者,可持有村里長或醫院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即可先以健保身分就醫。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_id=744&WD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