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在美國強姦未成年少女只是要判重刑
但也沒要判死刑
不也是可以有效遏止犯罪
我們的問題
你也提出了說法----除了死刑其他都很輕
所以要修法的是對其他刑罰的處置才對
如果犯罪可以如美國那樣判個三五百年永無假赦
不也是足以遏止那些想要犯罪的人
報上不也登了那些被判死刑的人寧願被處死也不願被關一輩子
不正是說明了有效遏止犯罪不是死刑而是遙無止境的牢獄
槍斃了犯人只是讓憤恨不滿者出了一口氣
對於事前防止犯罪效果很低
減少死刑的判決
加重其他刑罰的處置..這才該是較好的方法吧!!
否則就算有死刑...不修法加重其他刑罰
我們還是會看著那些不該被放出來的罪犯繼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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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犯要判多重才有遏止作用?這是刑責的比例原則,強姦犯有些國家還會處以去勢,會不會比關25年更有用?
判個三幾百年說得容易,台灣地少在哪蓋大量監獄?在你家附近你願意嗎?獄政管理終身監禁犯人到時招不到典獄管理員,誰去當?或是人權團體派人去照顧他們?
槍斃了犯人至少可以防止他再犯,你有沒有想到未來面對關到死為止,有天情緒不穩不爽在牢內幹掉其他人,請問要再判他幾個終身監禁?
終身監禁若然比死刑更可怕?犯人寧求死都不願關到死,這個理論更是人權團體自相矛盾之處,死刑是不人道的,犯人覺得關一輩子比死更難受,豈非變相把囚犯精神凌遲?這樣會比較人道嗎?(我很想問人不人道?是受刑者的感受決定?還是人權團體自我感覺良好決定?)
別傻了,廢死是歐洲國家因宗教信仰的堅持,美國在1967年一度廢除死刑,之後不斷出現層出不窮的謀殺案,1976年又恢復了死刑,目前共有36州保有死刑
菲律賓在1987年廢除死刑,但因犯罪率節節升高,國會於1994年通過恢復死刑的法案
ps:現今被判死刑等著執行的都是兇殘之徒,一旦廢死改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他們會很乖的在牢內做勞務,完全配合典獄的管理....如此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