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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4-21, 02:02 PM   #4 (permalink)
barrie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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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Ya07 查看文章
你是說馬英九現在是在告訴全民........
阿扁時代國民黨根本沒能力去扯他的後腿

這個事實其實藍色選民都知道
阿扁說出來只是讓綠色選民爽的
政績爛當然要推給在野的國民黨
只要綠色選民肯相信
誰在乎事實是什麼呢???

馬英九畢竟不是選戰中殺出來的
溫室中的花朵...無法適應暴風雨中的摧殘
國民黨還是需要像郝柏村宋楚瑜那樣的人物
雖然他們也不是什麼一流的人才
但在國民黨這都是瀕臨絕種的人物了
施政能力不足,常被對手扭曲他的意思,對手是靠這種本領起家,可是沒有的事被一直宣揚...以訛傳訛假的變成真,就這樣不計較?

早前因死刑議題,在網路上及某些特定媒體不時加料報導,一件白曉燕案外案我們被誤導多年,我一直都覺得有點不合常理,直至有次看到某blog主看不過眼,把歷史真相還原,才知我也是被誤導的一人

陳進興等人犯下大案,其中馬英九被指責多年,陳等幾個兇手是因馬任法務部長時把假釋門檻從三分二改為二分一的受惠者

的確馬英九當年有幹過修改假釋這種事,但白冰冰連謝長廷幫陳進興家屬辯護都不諒解,怎會全力挺讓陳進興提早出獄的馬英九?就算他不曉得,總會有人告訴他,他再笨也不會有這種奇怪的雙重標準?

實情是,馬英九任職法務部長的時間是1993年2月27日到1996年6月10日

包括從維基及網上所有能查到的資料顯示陳進興 是在民國七十七年(1988年)因蔣經國逝世獲減刑放出來,其間他沒有再入獄至1997年犯下白曉燕案

而另外兩位在白案發生後槍戰及被圍捕時自殺的林春生和高天民是民國80年(1991年)因中華民國過去有個慣例遇十年國慶會滅刑,而二人與陳進興同樣到1997才犯白案

可見白案三兇手出獄時馬還沒當法務部長,並非因馬英九法務部長實施二分一政策假釋的受惠者

綠媒及民進黨人士一直張冠李戴,馬英九竟然任它流傳多年不加以反駁澄清?

有次看所謂支持藍的媒體,曾評論自由及三立過去種種不實報導,來賓問為何其他媒體不幫忙澄清?答案是,造謠者又不是我們,為什麼要幫忙澄清?有心要做應該是當事人,他都不理其他媒體有必要雞婆嗎?

下面是2009年12月的新聞,故事中的主角的確與馬英九有關,可是...當中又被自由加料,查遍所有關於指責馬縱放陳進興等人的報導,就是沒有提到陳進興是什麼時候放出來的.....因為一有日期出現就等於破功

殺人只關2年 馬英九部長縱囚種的因

當年大開善門 假釋門檻降至1/3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台北報導〕槍決女老師的「恐怖情人」吳敏誠,1993年刺死女友,判刑8年,服刑2年就假釋,引起社會譁然;經了解,原來是當時的法務部長馬英九主導修法「大開善門」,降低假釋門檻,吳敏誠才得以快速出獄。

當年的陳進興 也曾受惠提早出獄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批評:「一名殺人棄屍惡棍,關2年多就出獄,惡法比貪污更可怕!」

資深檢調人士說,吳敏誠不是馬英九降低假釋門檻「縱囚政策」的唯一受益者,包括白曉燕命案兇手陳進興(陳犯白案之前,另案服刑時受益)、蠻牛下毒案的千面人王進展等人,都曾因而縮短刑期,提早出獄。

原本,受刑人須服刑超過2分之1,才能報請假釋,但因監所人滿為患,1993年2月到1996年6月,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期間,不顧民意反對,主導修法將門檻大幅降低至3分之1。

民意高聲反對 廖正豪恢復舊制

後來,繼任法務部長廖正豪順應民意,1997年11月再次修法提高假釋門檻,恢復2分之1假釋舊制,其中累犯的門檻更嚴,須服刑超過3分之2才有機會假釋。

對於馬英九當年的「縱囚政策」,有網友在網路上不客氣地批評他沽名釣譽;一名網友引用歐陽修批評唐太宗的「縱囚論」:「立異以為高,逆情以干譽」、「上下交相賊」等語,質疑馬英九。

根據檢方資料,1993年5月,當時28歲的吳敏誠在桃園縣某工廠當倉管員,為了借錢問題與25歲的湯姓女友口角,將她刺死,吳某隨後自首並和被害人家屬和解,法院減刑後判刑8年確定,1994年2月發監台北監獄,1996年3月13日獲假釋出獄,連同羈押期,總共只服刑2年9個月又11天,刑期執行率35.4%,全拜馬英九大開善門之賜。

檢調人士指出,若依照舊制,吳敏誠至少要關滿4年,才有機會陳報假釋,若再依現今對重大罪犯的把關門檻趨嚴,同意假釋的可能性並不高。而吳敏誠假釋期已在2001年屆滿,這次他又犯案,並不須服殘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today-so5.htm

此帖於 2010-04-21 02:16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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