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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論壇的時論區或灌水區,網民們喜歡討論政治議題及社會新聞事件
一般來說,就算怎麼批評政治人物,他們也不會無聊到計較鄉民的言論,這樣會沒完沒了 最近看到..其實應該是舊聞,某些論壇的網民無故收到"傳票"才知道自己不知多久前曾在論壇對某新聞事件留言批評事件的主角,被對方提告公然侮辱 主角因告了不少人侵權上了社會版面,自然不少人拿來開主題討論,結果,主角在google打上自己的名字搜索,只要查到哪個論壇有人開主題罵他就提告公然侮辱,還要求巨額賠償.. 不過,他的事蹟已是司法界人所共知,提告的案件有幾十件以上之多,最近看到一則提告檢方直接不起訴簽結,他不服氣再上訴,再次被檢方不起訴處分 雖然,看過幾則判例,法官認定評論時事在言論自由的合理範圍內,所以判公然侮辱罪不成立,可是莫名其妙被告要跑法院總是惱人的事 因此,大家不管在史版或其他論壇,評論社會事件盡量不要直指其名,就算當事人是多麼的可惡也不要用罵人的字眼...以免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想知發生什麼事,為何會有不少人批評哪位當事人,請看下面舊聞的連結.. http://tech.chinatimes.com/2007Cti/2...300078,00.html 此帖於 2010-04-30 07:26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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