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3, 12:05 AM
|
#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大陸的「婚姻法」規定,夫妻的財產原則上以「共同財產制」為主,雙方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就屬共同財產制,所謂共同財產制是指,兩人婚後的財產屬於「共有」(共同擁有),不能單獨任意處分,一旦離婚,則其共有財產必須平分
因此,在大陸離婚膁得多的是比較吃虧
|
台灣雖然沒有共同財產制
但也差不多意思了
結婚要買好車、買好房登記在女方名下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
送花文章: 37553,
收花文章: 17188 篇, 收花: 66019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