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標記討論區已讀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
#8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用形容詞罵人屬公然侮辱罪,毀謗罪是與事實不符,如罵人討客卿,做妓女..
被批評者如果不爽,他是不管帶不帶髒字.也不管有沒有直指其名 過去曾有兩位主持人互摃,其中被嘲諷為"黑心商品",雖然沒有指名道姓,當事人認為影射也不行提告公然侮辱罪 本來我們希望看好戲,看看法官怎樣認定....可惜後來雙方低調和解,這個案件就沒下文了 可以確定的是,司法定讞作為判例,批評女生"很醜"是不構成公然侮辱罪的.. ![]() 看看法官的見解: 判決書說:: 惟因 外表美醜與否,與人格及地位高低之評價無關,且純屬個人 主觀標準,每人都可以表達自己之評價,被告以其個人評價 ,認為以其最低標準,仍評斷告訴人「很醜」,充其量僅係 被告個人對告訴人外表美醜之意見表達,殊無涉及是否貶損 告訴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之評價,自難以公然侮 辱罪相繩。 |
|
|
送花文章: 204,
|
|
有 5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
a471 (2010-05-03),cara551977 (2010-05-03),qdenise (2010-05-03),quasar (2010-05-03),古里特 (2010-05-03)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 |
| 主題工具 | |
| 顯示模式 | |
|
|
相似的主題
|
||||
| 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 公告 - 注意事項 | a471 | 硬體疑難使用問題討論區 | 2 | 2010-12-17 12:03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