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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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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臭猴子好久沒回來史版了,
(剛剛還找不到要怎麼回覆的按鈕 = =) 湯姆龍~我個人有一點點建議, 你有沒有犯錯,是由這裡的管事決定的, 不是這裡的鄉民說了算~也不是你自己說了算 所以你不用處罰你自己。 必竟….湯姆龍, 雖然你常常發言不當,或是你常常會發言攻擊別人, 但是….必竟那也不是什麼殺人放火,擄人勒贖的大事! 至於你自己的禁言誓言未諾現, 那是你對你自己負責任的事,不需對其他任何一個人負責任, 必竟個人的主義,是無法凌駕於法律(版規)之上, 所以你大可自己決定要發言否,無需經過任何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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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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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說~版區是屬於「公領域」
就好像公園是公領域,火車站是公領域,學校也是公領域, 那麼誰都沒有權力去規定誰不能進來吧? 雖然史版有史版公領域的「版規規定」,但在沒有相抵觸之下, 事實上任何人都要互相包容的。 如果民眾在大安森林公園圍著一個圈圈,說這是他們的地盤, 誰誰誰不准進來,那麼當地管區警察(版主)是不是應該也要管一管呢? 因為這樣是不合法,亦不合理的行為,如果沒有管算不算失職呢? 即使這個人很討厭,一來就讓大家很頭痛, 但是他若是要進去你家~你當然可以不歡迎他! 不過他若要進去公園,你總不能夥眾圍著公園, 說這是我們的私領域~某些人不得進入? 湯姆龍該不該檢討自己,不是我說了算!也不是大家說了算~ 因為我們不是他家裡的長輩~也不是什麼聖人,所以我們都 沒有資格去要求別人認錯, 其實我一直在學習一句話【當沒辦法改變別人(環境)時,只好改變我自己】 這句話可以套用在湯姆龍身上,也可以套用在討厭反對湯姆龍的 人身上。 湯姆龍~你無法改變這些人對你的看法,那麼你就改變你自己吧! 你可以改變你的態度,你的談吐, 如果你無法改變,那麼你就改變你的生活,去學點什麼職業技能,看一 些想看的書,找份好工作,做一些人生沒做過的事吧! 而討厭湯姆龍的人,你們可以學會裝瞎,你們可以學會包容,你們 可以學會將一切成自然,因為你們仔細想想~ 你們有辦法改變你的鄰居,改變你的親戚,改變你的同事,同學嗎? 你可以叫你討厭的鄰居、親戚、同事、同學、上司,從地球上消失嗎? 或是你每天去逛的公園,你不喜歡哪一個流浪漢~你就可以不准他進去嗎? 湯姆龍不就是在你們生命裡其中的一個小小考驗? 這都忍不了?您又要怎麼面對真實的生活? 以上發言不是要用教訓或以長對下的方式~對各位發言,得罪不起, 純粹是晚輩給大家一個~從另一個角度思考的建議,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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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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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所有的論壇好友們,
他們向右走時,我偏偏向左走, 我跟他們背道而馳? 我突然出現的發言~是否得罪了許多人?其實我也不曉得? 我不是要站在任何一方,也不是要當英雄, 我只是把事情分析給大家聽, 有時候~往往點出事實的那個人….就臭了,我確如此大膽。 從小我們就在小圈圈裡長大,到了出社會還是很多的小圈圈, 加不加入小圈圈~似乎成了選擇題,不加入的永遠不討喜。 很久沒進來史版,看到了某些~濃濃的幫朋友復仇的味道, 也看到了某些版管的無奈。 跟我一樣,手心手背都是肉, 這些是史版僅存的鄉民,僅存的少數客戶, 也是我網路上的好朋友,我尊敬的大哥大姐們, 即使他們的些許行為是不恰當的,但是民意大於法律….管理者能如何? 得罪大家我擔不起,管理者也擔不起,這就是社會有趣的地方。 湯姆龍的事~也算是告一段落了~~只是我雞婆又進來插個花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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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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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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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來分析一下
![]() 如果史萊姆比喻成大安森林公園,它有很多區域 有些談得來的人聚在公園一個小涼亭內泡茶聊天 公園人來人往是很正常,突然有位仁兄進入涼亭硬要加入聊天 理論上,這個行為並不犯法,原來聊天的人並不喜歡哪位老兄說話的方式,甚至認為是打擾 乾脆轉移陣地跑到公園另一涼亭繼續聊,他仍是不放過繼續跟過去插話,於是有人忍耐不住請他不要插話 請注意~是不歡迎他加入聊天,並沒有趕他離開史萊姆公園 然後,他不服氣要繼續回應,最後變成大家吵吵鬧鬧,管理員過來看看發生什麼事,也是勸告一下...反正沒有違反公園規矩 他本人不知為何滿腹委屈,多次聲明要離開這個公園... 結果,沒多久,又跑回來,繼續幹之前的事 我在想公園之大,為什麼非要找不想跟你聊的人摃上?這算不算是打擾? 他去公園的另一區(如時論區),哪裡的人並沒有任何異議 社會上動輒拿版規或法律的大帽子扣下來,以人情世故來說是好還是壞? ps:不過用公園作比喻總是有點怪怪的,如果一群人在公園某角落閒聊,突然有個街友走過來直接躺在一旁睡覺,我想一般人反應,應該是把位置讓給他然後移到別處,正常情況街友不會跟過去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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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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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言之有物的發言 怎麼會的得罪網友? ![]() ![]() 我的看法接近 barrielee 大 擺明來亂的,挑釁網友的,才會被..... 不過上次珍妮熊大說的也對 真的要練修養 一笑置之才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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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文章 - 冤獄-值得省思的一篇文章 | atie | 轉帖文章區 | 0 | 2007-04-09 11:12 AM |
笑話 - 我看完了這篇文章後..我的打擊是很大的........ | fcya | 轉帖文章區 | 15 | 2006-11-30 05:26 PM |
最後一個問題~史版的大大們~請問一下? | inehqm | 一般電腦疑難討論區 | 1 | 2003-06-29 07:19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