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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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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來分析一下
![]() 如果史萊姆比喻成大安森林公園,它有很多區域 有些談得來的人聚在公園一個小涼亭內泡茶聊天 公園人來人往是很正常,突然有位仁兄進入涼亭硬要加入聊天 理論上,這個行為並不犯法,原來聊天的人並不喜歡哪位老兄說話的方式,甚至認為是打擾 乾脆轉移陣地跑到公園另一涼亭繼續聊,他仍是不放過繼續跟過去插話,於是有人忍耐不住請他不要插話 請注意~是不歡迎他加入聊天,並沒有趕他離開史萊姆公園 然後,他不服氣要繼續回應,最後變成大家吵吵鬧鬧,管理員過來看看發生什麼事,也是勸告一下...反正沒有違反公園規矩 他本人不知為何滿腹委屈,多次聲明要離開這個公園... 結果,沒多久,又跑回來,繼續幹之前的事 我在想公園之大,為什麼非要找不想跟你聊的人摃上?這算不算是打擾? 他去公園的另一區(如時論區),哪裡的人並沒有任何異議 社會上動輒拿版規或法律的大帽子扣下來,以人情世故來說是好還是壞? ps:不過用公園作比喻總是有點怪怪的,如果一群人在公園某角落閒聊,突然有個街友走過來直接躺在一旁睡覺,我想一般人反應,應該是把位置讓給他然後移到別處,正常情況街友不會跟過去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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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 冤獄-值得省思的一篇文章 | atie | 轉帖文章區 | 0 | 2007-04-09 11:12 AM |
笑話 - 我看完了這篇文章後..我的打擊是很大的........ | fcya | 轉帖文章區 | 15 | 2006-11-30 05:26 PM |
最後一個問題~史版的大大們~請問一下? | inehqm | 一般電腦疑難討論區 | 1 | 2003-06-29 07:19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