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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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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來分析一下
![]() 如果史萊姆比喻成大安森林公園,它有很多區域 有些談得來的人聚在公園一個小涼亭內泡茶聊天 公園人來人往是很正常,突然有位仁兄進入涼亭硬要加入聊天 理論上,這個行為並不犯法,原來聊天的人並不喜歡哪位老兄說話的方式,甚至認為是打擾 乾脆轉移陣地跑到公園另一涼亭繼續聊,他仍是不放過繼續跟過去插話,於是有人忍耐不住請他不要插話 請注意~是不歡迎他加入聊天,並沒有趕他離開史萊姆公園 然後,他不服氣要繼續回應,最後變成大家吵吵鬧鬧,管理員過來看看發生什麼事,也是勸告一下...反正沒有違反公園規矩 他本人不知為何滿腹委屈,多次聲明要離開這個公園... 結果,沒多久,又跑回來,繼續幹之前的事 我在想公園之大,為什麼非要找不想跟你聊的人摃上?這算不算是打擾? 他去公園的另一區(如時論區),哪裡的人並沒有任何異議 社會上動輒拿版規或法律的大帽子扣下來,以人情世故來說是好還是壞? ps:不過用公園作比喻總是有點怪怪的,如果一群人在公園某角落閒聊,突然有個街友走過來直接躺在一旁睡覺,我想一般人反應,應該是把位置讓給他然後移到別處,正常情況街友不會跟過去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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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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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如果只是可以不理阿湯,也不會不洽當的.
不過如果有人在公園裡立一個牌子,寫著[某某某不得進來~從事任何活動] 那就跟有人在論壇發樓,寫著[某某某不要進來,請某某離開] 兩者似乎有相同的感覺~~ 不過話說回來~~ 就算開樓請阿湯離開,那也只是歸類於[不洽當] 至於對或錯...當然不是鄉民決定,多半會取決版管的主觀意識 你們想想~ 今天如果版管開先例,容許A會員開樓[寫某某不得進來~不得從事什麼事] 那麼....改天是不是又會出現個B會員[寫E會員不得進來~不得從事什麼事] 之後C會員也來[寫F會員不得進來~不得從事什麼事] 如果版管糾正B跟C會員....不可以這樣做! C跟B大可以說~~[你之前不是容忍A這樣做了?] [A可以~為什麼我們不可以?] 那麼.....這個論壇將來會變的怎麼樣? 我還是要強調,手心手背都是肉~ 我不願因為這一篇我的發文~得罪了我的好友, 只是有些事實不吐不快~~ 在此我也先跟我發文,若不小心會得罪到的好友道歉 [論壇]~~就是要有[論]有[壇] 所以希望話題能夠盡量五十無禁忌~ 明日要早起~~先聊至此~~諸公晚安! 此帖於 2010-05-05 02:55 AM 被 mone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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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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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百戰功成老太平 優柔誰肯苦爭衡 玉鞭金馬閒終日 明月清風富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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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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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他常用"自己並沒有違反版規"來表示自己有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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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人瘋心不瘋,心瘋最可悲 ![]() 風言瘋語:人雖似瘋心不瘋,遊戲人間樂逍遙;爭名奪利算計人,豈非心瘋誤一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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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文章 - 冤獄-值得省思的一篇文章 | atie | 轉帖文章區 | 0 | 2007-04-09 11:12 AM |
笑話 - 我看完了這篇文章後..我的打擊是很大的........ | fcya | 轉帖文章區 | 15 | 2006-11-30 05:26 PM |
最後一個問題~史版的大大們~請問一下? | inehqm | 一般電腦疑難討論區 | 1 | 2003-06-29 07:19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