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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5-08, 12:16 AM   #1
fish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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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國道走山究責 監委2月內提報告

國道走山究責 監委2月內提報告
http://l.yimg.com/f/i/tw/news/cp_logo/cna_logo.jpg更新日期:2010/05/07 21:38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7日電)監察委員今天勘查國道3號走山事故現場。監委周陽山晚間表示,已要求交通部以特別預算在20多處邊坡地段加設監測器。至於責任歸屬,尚待釐清,預計2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


國道3號北二高基隆七堵路段4月25日發生走山事件,造成4人死亡。監察委員劉玉山、周陽山下午前往事故現場勘查,並聽取簡報。


周陽山晚間受訪表示,初步勘查結果很難判斷到底是土石規模過大還是維護不當,將進一步調閱水土、環境影響評估、地質等相關資料。


他指出,監察院也將邀請地質類、大地工程類、交通工程類等專家召開諮詢會議聽取建言;第3階段再約詢相關部會首長,釐清責任。現在談責任歸屬,「言之過早」。


周陽山說,調查重點,包括當初設計有無躲過邊坡?國道路面邊坡的養護狀態?20幾處類似邊坡地段為何沒有裝設監測器?清淤費用處理等問題。


周陽山表示,對於20多處類似邊坡地段沒有加設監測器,從制度面而言,完全是依照作業手冊操作,制度面雖沒問題,但顧及安全,他要求交通部以特別預算在邊坡路段全面加裝監測器。


他指出,對於部分路段嚴重受損,專案小組表示20天內修復完成,他要求要確保100%的安全;另外,清淤工人表示沒有收到清淤費用一事,他也要求相關部會盡速解決。


周陽山說,坍方路段在路權之外,換言之,坍方路段有些屬於私人土地,相關單位不可能擅闖私宅進行路段養護。


不過,他表示,未來路權偵測範圍與養護範圍要擴大,但這牽涉到未來政府購買路權的費用將大幅增加,須由行政院或經建會進行整體規劃。


監委葉耀鵬表示,國道發生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走山事件,沒風也沒雨,要說是天災不無疑義,這次調查重點將請專家鑑定當初的設計圖有無問題,包括有無顧問標、設計標部分從施工到養護到底哪個環節出問題。


葉耀鵬指出,此案屬於重大案件,下週將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全案希望能2、3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並向社會說明。9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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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聞主要重點在紅色文字

之前有一堆學者、名嘴針對高公局說坍方是路權養護範圍外,實在無能為力,被抨擊是推卸之詞
若工程單位在非路權外土地以公帑施作工程設施,馬上會被司法機關以圖利罪嫌起訴的。

再回過頭來說,若要買到整個崩坍地區做徵收,這理由要非常強力,而且花費金額甚鉅..不太可能會通過預算

個人認為此案調查疏失的方向,會朝向規劃選線、地質探查是否有缺失來究責,因為這崩坍趨勢屬於整個深層滑動,已非單純的工程手段可以克服,若選線疏失或評估錯誤造成低估崩坍區的滑動面,那當初規劃的國工局人員,可能吃不完兜著走了。

此帖於 2010-05-08 12:52 AM 被 fishiii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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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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