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crd1871
a大厲害喔,從你的身上可以學到好多知識,例如硬體部份,還有這則新聞我沒看仔細,要不是a大提醒,我還誤會中華了,感謝你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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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HINET我就先告該媒體,亂下標的搞得好像HINET不對一樣.....
每家ISP都一樣,當你使用他ISP上網服務時可以附帶申請一個郵件信箱使用,當
契約終止時該信箱也連帶中止。這件新聞中HINET唯一理虧的地方就是沒有"強制
中斷服務",導致客戶搞不清楚狀況以為可以繼續"免費使用",而HINET也繼續收
費用。而消費者也很扯明明受過國民教育,帳單來了也不看看內容,直到七年後
才發現問題,這是不是太扯了...
這新聞教育大家簽訂任何契約時要看清楚契約內容中所載明的權利與義務,別跟
三歲小孩一樣出事情只會哇哇叫和亂簽名.....當你心中有所疑惑時立刻去電詢問
別自以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