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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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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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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西反對廢死 ... 事實證明很多國家是有死刑且視情況執行的 ...
也有許多案例,那些裝反悔的罪犯們真實是沒有悔意的在犯的人比例很高 ... 死刑不能廢但不一定要用,因為會有其一定作用 ... 法律到對人權、人命的捍衛是針對加害者還是被害者(被害者死了就不用捍衛嗎)? 迪西認為,現在搞一個『廢死』公投 ... 不會通過的機率會很高 ... 也可以讓那些主張廢死的人吠團體閉嘴 ... 讓外國人知道國情就是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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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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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這個案例很像台灣現在40個死囚中其一
哪位砍死女友百多刀的殺人犯羈押期間表示悔意,公開道歉認錯,原意和解賠錢...(他是富家子弟),當然有大律師的教戰手冊 本來一審按照慣例有悔意是判無期徒刑,可是在羈押期間會客時,跟他媽說不要先付錢,否則賠了錢又賠了兒子,這段話成為判死刑的關鍵,二審法官認定被告亳無悔意,之前的都是裝出來..加上他還想用精神有問題來脫罪,幾次更審下來最後死刑定讞,他厲害之處還騙到教誨師認為他已經悔改.. 我相信倘若他判無期徒刑,遇到減刑關個十幾年就可假釋出獄,到時會像日本哪位殺人犯一樣,"等他出獄後親朋好友幫他辦個歡迎會" 人性上我認為一天沒被判死刑,所謂悔意都是"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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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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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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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有沒有"純"人權律師?純的意思是幫助弱勢,除了人權,會顧及"公義和是非" 日本的案例中提到~當時被告辯護律師,曾在法官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時,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手勢 同樣,陸正案在一次更審中法官仍維持死刑判決,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指責陸正之父說"上帝會審判你" 所謂人權律師一方面要求被害人家屬放下仇恨,卻用這種態度對待他們,誰會放得下? 最近某大學法律副教授,上節目討論死刑議題,更把責任推到被害人家屬身上,把案發的因怪到為什麼不好好管教子女,讓他們半夜跑到街上,才被壞人有機可乘...有人會問志玲姐姐最好晚上不要到處亂跑,出了事就該怪他自己及他父母?.. 這種論點一出,被網民訐譙,偉大的人權教授一口氣告30人公然侮辱.. 這位副教授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更證明廢死團體是"一群雙重標準的傢伙",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小事馬上跳腳動怒告人,反過來卻要求被害家屬放下仇恨..真是無言 難怪台灣由這些人推動廢死,再推個一百年都不會成功 此帖於 2010-05-20 12:50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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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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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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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廢死的立場都在說啥國際接軌跟趨勢
把廢死當作一種流行?或者一種為反對而反對的目標前進? 當反對成功就視為個人成就感的勝利? 有收到人家轉寄的mail 阿拉伯人的洗禮... 下載網址: http://www.badongo.com/vid/1601180 這影片..要是在西方國家..可以說是虐童 ![]() 更何況是偷竊剁手、犯罪斬首等等酷刑 可笑的是國際人權團體沒人敢去阿拉伯國家指責這種行為或高喊廢死刑 不然人權團體一樣會被丟下來..但是底下沒有布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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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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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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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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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不是為了主持公義,他們的天職是為被告辯護
被告當然有分好人與壞人,其中又再分有錢請律師的被告和沒錢請律師的窮人被告(我想沒做壞事的被告,用公設的辯護人就可以解決) 律師界除了賺錢,就是要取得"成就感",化不可能為可能,一場鐵證如山必被判死刑的官司,身為辯護律師有能耐拗到從死刑改判無期,再從無期變成有期,最後...無罪開釋,除了顯示律師的本領,一舉成名天下知,搖身一變"就是大律師級" 有錢人犯下大罪,必然重金請這類扭轉乾坤的律師辯護,過去土城看所守哪位的專用大律師,也是號稱人權律師...不少名人的司法案件都會找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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