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3, 12: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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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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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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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arrielee
律師不是為了主持公義,他們的天職是為被告辯護
被告當然有分好人與壞人,其中又再分有錢請律師的被告和沒錢請律師的窮人被告(我想沒做壞事的被告,用公設的辯護人就可以解決)
律師界除了賺錢,就是要取得"成就感",化不可能為可能,一場鐵證如山必被判死刑的官司,身為辯護律師有能耐拗到從死刑改判無期,再從無期變成有期,最後...無罪開釋,除了顯示律師的本領,一舉成名天下知,搖身一變"就是大律師級"
有錢人犯下大罪,必然重金請這類扭轉乾坤的律師辯護,過去土城看所守哪位的專用大律師,也是號稱人權律師...不少名人的司法案件都會找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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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律師的大都是天之驕子、社會菁英..在一個以追求成功財富、地位與名聲為目標的社會,法律早已不是剷奸除惡的「正義」化身了,而是一種攀附權貴的生財手段..
這讓我想起基諾李維演的魔鬼代言人這部電影...
還有搞笑片..周星馳的威龍闖天關
公平正義的實現..還是要靠人性的自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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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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