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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6-04, 08:20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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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台聯ECFA公投案 公審會駁回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晚夜審台聯所提ECFA公投案,歷經近五小時激辯,廿一位委員最後表決,以十二比四的票數,駁回台聯的ECFA公投案。

台聯ECFA公投案的准駁,攸關六月兩岸ECFA的簽署及年底五都選舉,律師陳長文與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質疑ECFA公投理由矛盾,引發綠營不滿,獨派人士及民進黨立委約一百多人昨晚至中選會抗議。

台聯所提ECFA公投主文「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公投案,公審會昨晚六時卅分,由十九位委員輪番發表意見(兩位委員請假),會中出現激辯。

中場休息後,主席趙永茂晚上近十一時,進行表決,十二票反對,四票贊成,江明修投空白票,丁仁方中途離席棄權,主席趙永茂未投票。

趙永茂將會議發言意見綜合成兩項結論,他說,這項提案的理由是針對政府是否有權簽署ECFA作程序性公投,但公投主文卻是就ECFA的簽署內容,要求公民作實質性公投,「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依公投法規定,應予駁回。

趙永茂指出,人民提起的公投提案,應持改變現狀的立場,才符合公投的制度設計;但台聯是反對立場,卻以正面表述命題,交付公民行使同意或不同意的投票,即使公投通過,也絲毫不能改變現狀,相關權責機關也不需改變現狀,不符制度設計。公審會認定,這項公投案並非屬於「重大政策」的複決。

四位投贊成票的委員,包括郭林勇、陳敦源、楊婉瑩、陳妙芬,也在會中提出「不同意見書」,認為此公投案是陳述政府與中國簽ECFA的重大政策複決,本於公投法及憲法賦與人民創制、複決的精神,應符合公投規定。

郭林勇等人還說,公投提案如有不良,應透過修法解決,邏輯上不應本末倒置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642705.shtml

我覺得趙永茂說得滿對

公投最主要的意義在於,持改變現狀的立場

像是之前國防軍武預算,就有正反兩面的意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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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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