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另一篇報導,跟聯合哪篇比較差很大
什麼是離婚?什麼是撤銷婚姻?記者都搞不清楚,兩者完全不同
撤銷一旦成立,等於宣告之前的婚姻無效,雙方在法律上不曾有過婚姻關係,就像施明德與曾自稱他前妻打婚姻無效訴訟,施勝訴後強調以後對方不能再用他前妻之名,以及媒體不可以再說他是施之前妻..
老公控騙婚敗訴 蘇霈開心迎新生活
【蔣永佑、張瑞振╱台北報導】藝人蘇霈與音樂製作人丈夫陳宇寰兩人婚變後,
陳指控蘇霈騙他女兒是他的骨肉,騙他結婚,向法院訴請撤銷婚姻、求償200萬元,蘇辯稱,婚前就告訴陳真相,陳說不在意才結婚,士林地方法院調查認定,陳無法證明受騙結婚,昨判處陳敗訴。
無騙人證據
判決書指出,陳宇寰(本名陳朝裕)連姓高中死黨出庭作證,未聽到蘇霈親口說孩子是陳宇寰的。法官認定,陳婚前並非全然聽信女方一面之詞,曾推算過懷孕日期,又無蘇騙人證據,不符合《民法》被詐欺結婚得以撤銷的規定,昨判處陳敗訴。
蘇霈(本名蘇沛沛)昨獲知判決後高興地說:「謝謝一路陪我走過來的朋友,我就等這一天還我清白,我現在只想好好賺錢養女兒,過一個重生的新生活。」
兩人去年10月的婚變記者會互控公然侮辱案,另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陳宇寰則說:「我婚前不知情,請法院拿出證據,至於是否上訴,會跟律師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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