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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6-09, 12:34 PM   #10 (permalink)
barrie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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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471 查看文章
政治人物最大的利益"政治獻金"是其中一部份,尤其某些款項

不宜隨便給予,趁選舉期間給錢名正言順理由充足。而且台灣

對政治獻金管理不是很緊,他收多少用多少沒人知道真正數字

,像土城王就收了不少留起來"晒乾"屯著.....

所以有錢也會裝窮,就像人有外在形象,私底下如何就不得而知

了......
其實政治獻金之辯說,一審時就被法官揭穿根本是鬼扯
93年公告的政治獻金法雖然不夠嚴謹,但也有相關規定如投票日起回推計算一年內才可收取政治捐獻

可是土城王被查到收企業的錢是2004年後的事,他本人已連任成功,沒有選舉的問題,何來政治獻金?甚至法官在之前的判決書也清楚指出,哪年也沒有其他選舉,意思是他要辯解替黨內同志募款的藉口也行不通

如今只是不能承認污錢,唯有用政治獻金作藉口繼續拗下去
barrielee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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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10-06-09),YaYa07 (2010-06-09),古里特 (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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