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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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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會提告公然侮辱罪,有誰不是感覺受辱?
過去股市名嘴評聯電曹老闆為人奸詐,是個梟雄人物,被曹老闆提告公然侮辱 因為雙方都是名人,法官就很用心審判,還說奸詐等字雖為負面有貶抑之意,但不至於到達侮辱的程度..所以判無罪 本案遲到乃屬事實被稱遲到大王,卻被判公然侮辱罪成立,我原先還以為這個案件上了法院應該過不了法官這一關,怎料....... 難道遲到大王比奸詐還要嚴重? 以後人與人相處,實在搞不懂,哪些話是不能說的? 此帖於 2010-06-11 04:46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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