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安算啥呢???
阿扁不都是不承認他貪污
又怎麼樣呢??
海角七億獲七十億七百億...又如何呢???
有沒有詐欺該如何判斷呢???
再沒被揭發前他都是立法委員
有誰敢說他不是呢??
那他當時當然不能算是詐欺
被揭發後他還需要辭去立委
才算不是立委
請問如果他根本不是立委..為何還需要辭去立委呢
我個人認為他雖然做錯...但並不構成詐欺
就像阿扁兩顆子彈事件
如果有天證實了那是阿扁自導自演時
我們能說阿扁詐欺所以要追討回八年的薪資嗎???
當然也要追回呂秀蓮...
因危當選無效..甚至要追回八年來所有民進黨官員的薪資
可能嗎???
所以我認為李慶安該下台負責
但要追討薪資...那是政治迫害的笑話
純粹是政治操作而已
那已與法律無關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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