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很贊成離婚的
兩個人過的不爽...幹嘛不離婚呢???
現代人有離婚的權利
真的合不來了!!!當然要離婚啦!!
有人會說如果要離婚幹嘛要結婚
真的是頭殼壞掉
每個人都必須死...那幹嘛要生下來人世
能這樣說嗎???
該結婚就結婚...該離婚就離婚...這才是現代人吧!!!
這有啥好大驚小怪的
有多少男女情人分手??有多少同居男女拆夥???
差別只是在有沒合法手續而已
合則在一起..不合則各奔前程
離得好!!!!!!!!!!
等等啦!!!
老婆大人!!!我是說別人離的好!!!沒說是我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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