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tom710509
我想一些私人公司當初在應徵新人時候,都會說我們公司採用責任制,事情做完就可以下班,可是實際上除非真的有能力把事情都做完能準時下班,否則我想超過下班時間都很正常,大家也是為了那藍色小朋友在打拼,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有時候想想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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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不想加班,但是加班加的要死我薪水又沒增加
想想我以前的工作,到我要走人的時候,我一個人要跟五個人交接,因為新來的妹妹無法接下我的所有工作,結果他做不到半年就跑啦!他薪水還比我高耶!
我也很想為了藍色小朋友努力呀,可是以前只有我一個的時候沒什麼感覺,多了幾個新人就覺得我的工作量越來越大,要當年輕人的老媽子也不輕鬆呀,我的薪水還不如他們,一比較就會心理不平衡哪,所以才做不下去呀
有的時候不是我們上班族不愛工作,是我們跟老闆有代溝啦!邏輯對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