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cwvdavid
因為老公.......扛不下來...(我不好意思講的太難聽)
所以太太只好扛了...
夫妻結婚"之後" 所產生的債務, 是共有的...
不會因為先生在外工作, 太太在家照顧小孩...而有所分別,
而且這個部份是.....連帶責任@_@
反過來也是...(除非事前講好 分別財產制)
這年頭 , 那些女藝人會傻到無怨無悔的幫忙還債??
還不都是因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被要債也得認了...
總不能跟著自己的先生(或前夫)一樣擺爛, 不做事, 然後一起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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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先前沒有向法院申請夫妻財產為分別財產制(像郭董一樣)
一旦離婚,除了財產,配偶的債務也是共同承擔(因為這筆債務是在二人婚姻狀態中產生,即使離婚也躲不了)
民法上,還有一項很特別的規定,若直系親屬與人有債務上的官司糾紛被告上法院,訟訴正在進行中,被告突然死亡,如果直系親屬沒有馬上做拋棄財產繼承或申請財產限定繼承,就會變成官司的被告(繼承了欠債被告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