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撞該如何處理後續?
各位大大們:
地點:在土城市裕民路的停車格
時間:禮拜六
發現:禮拜一早上六點
受損:左側車燈全毀、凹陷、掉漆
我的車被撞了,今天禮拜一早上六點要去開車時才發現,不過撞我的那個人有貼一張紙在我的擋風玻璃上面,我聯絡了他,也聯絡了警察,禮拜一早上八點一起到了派出所,警員跟我說:"對方很好了,叫我維修時不要凹他太多。"
我跟他一起去了原廠維修站,報了一下價格,大約是六千元,包含板金與噴漆、左側車燈的部份而已,定位還沒處理,因為要等板烤的部份處理好,才來處理。
有疑問的是:我的左側車燈雖然換新的,可是燈座的部份有一點小毀損,車廠的人員說還可以用,沒說要換,我心裡認為是應該要換啦,可是又想起員警跟我講的"我的運氣已經算不錯了,不要凹人家太兇。"所以剛才沒叫它換,但是心裡總覺得怪怪的,萬一下次修理要換的時候,不就變成要我出錢了嗎???
另外一個問題,剛才肇事的人要拿一萬塊給我,我沒拿,我覺得他只要在我要付錢給維修廠的時候,他來幫我出錢就好了,可是後來問計程車司機,因為我從維修廠回來是搭小黃的,運將跟我說→我應該要拿的,他說我運氣不錯,上次別人撞到他,對方沒錢,害他自己摳牛屎五千塊,我是有人要給錢,已經算運氣很好了。
各位覺得呢???我那個燈座要不要換?雖然只是小毀損,不過還可以用?那一萬塊要不要拿?拿了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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