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etter
說不定連馬英九特別費案也是有問題 ...
陳水扁的案子也是有問題 ...
不是花錢買無罪 ... 或是花錢買某某人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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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只有判無罪是花錢消災的機會比較大
時代不同,沒做的事要整對方?花錢買檢方起訴,再花錢買三審法官判有罪,難度很高
何況,沒做的事要法官硬來判有罪,裁決書恐怕要寫得很漂亮,不怕人權團體跑出來?我想花錢買某人有罪不太可能
看了不少分析,原來不斷發回更審是很有學問,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就算最高法院法官收了錢,他發回也不算"對價關係",總有一次發到"自己人"審理,然後就..等豬腳麵線
可是找理由判無罪,相對比較容易(就像球賽打假球,輸球容易贏球難的道理)
昨天有節目把判無罪的判決書找出來,其中的理由~
原來法官認為被告前立委也是商人,與被指控收賄的廠商有金錢往來是很"正常"
另外,被告為前立委,向政府官員質詢或施壓也是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