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fishiii
現今司法官的薪水是遠高於全部公務員的薪水..起因於林洋港當司法院長時,覺得司法人員的操守是皇后的貞操
所以提高待遇,因司法官的責任跟任何一個作為,都足可影響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的一生...
但顯然..皇后貞操還是抵不過人性貪婪..
事實上個人有一個想法
除了重罪預防,也要有獎勵~~
靈感來自於..清朝雍正皇帝的養廉銀子..以及警察開罰單抽成的制度
不管貪污、金融重大淘空案
廉政人員若因為破獲且判刑確定,可以從貪污或犯罪所得裡面獲得獎金
犯罪金額越高,所得獎金越多。
既然人性貪婪,那麼就把貪婪導向合法制度化,讓想賺錢的由廉政制度下來獲利。
但前提是破獲且判刑定讞.....避免濫訴造成冤獄。
只是..任何法令都必須經由操守跟品行最差的立委通過..無疑是請鬼開藥單
所以..講來講去都只是空話罷了~~
PS:國民黨一黨獨大時,沒有司法獨立,政治跟司法掛勾..現在要讓司法獨立跟改革
好像更難了
|
其實如果財產來源不明罪像香港一樣嚴,基本上,除非貪污者藏錢的功力一流,否則財富與官稱收入不相稱,沒有合理解釋就去坐牢,這樣的法令一翻兩瞪眼,要收賄相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