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古里特
劣幣逐良幣
又能何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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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自稱判決經得起考驗的法官,過去的好事被挖出來,原來曾被監察院彈劾,奇怪為何被彈劾的法官乃能繼續幹高院庭長?我們監院彈劾是彈好玩的?
據邱大立委指稱,此位法官的妻子被停職後轉任律師,新聞並未說明他妻子之前是幹法官或是什麼司法人員被停職,難怪?夫妻同心,一個是律師,一個是法官天下無敵!
誰奈何得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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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承審合議庭庭長曾德水,則相當資深,其行事作風卻多所爭議,
他在十多年前曾因審理一起祭祀公業案件,有違法失職,遭監察院彈劾。
曾德水是陳哲男案更一審合議庭庭長,司法官訓練所十五期結業,他因於七十七年擔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期間,審理林山元與祭祀公業楊繼昌公完竹派管理人楊文煌問請求移轉土地所有權登記案件,監察院在八十四年認為曾違法失職,予以彈劾。
監院彈劾案文指出,曾德水審理本案的過程違反「辦理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三十三點有關舉證責任,以及第三十四點有關事實認定的注意義務,同時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規定。
曾德水雖然當時以「當事人未抗辯,顯示原判決無認定錯誤之處」、「被告提起上訴後又撤回上訴,是對原判決折服」等語置辯,但監察院認為曾的說法,無解於其審理本案的違失,故應負起違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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