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陳宇寰與藝人蘇霈離婚官司再登媒體版面。據蘋果日報報導,陳宇寰一審敗訴不服,再上訴高等法院,除仍要求撤銷婚姻關係,並指蘇霈把他房子賣了,應分他賣屋款380萬。蘇霈當庭大罵指陳宇寰忘恩負義,激動表示多來都是她維持開銷,房子也是自己買的,陳宇寰則提出他曾匯款300多萬給蘇霈,澄清非小白臉。
2009年7月間蘇霈帶女兒離家,兩人關係惡化,DNA鑑定結果顯示孩子不是陳宇寰的,同年10月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指蘇霈懷了別人孩子卻謊稱是他的,藉此騙婚謀奪他的財產,提起離婚訴訟。蘇霈則提出婚前已告知孩子可能是別人的,陳當時表示不在乎,因此並無騙婚之實,士林地院採信蘇霈說詞,一審判陳敗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蘇霈表示目前手邊沒有通告,每個月開銷要花15萬元,在吃老本過日。陳宇寰則表示自己一下子沒妻沒子,還沒了房子,提告只是要拿回自己應得的錢,希望透過司法爭取應有的權益、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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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也有夠衰
一下子沒了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
一下子沒了老婆,又沒了房子
一審敗訴?
難道是因為離婚的理由還不夠充足嗎?
夫妻倆都搞成這個樣子,法院還不願判離婚?
至於那三百多萬,很簡單呀
既然陳有匯款紀錄,那就證明蘇霈拿了陳三百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