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8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 月份
7 ~8 月
特獎
7 9 7 2 1 3 5 4
1 0 1 7 5 7 5 5
5 9 0 2 9 6 1 0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0 萬元
頭獎
1 3 4 9 2 7 4 0
2 2 7 9 1 8 3 8
1 2 9 9 4 1 3 7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 萬元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4 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1 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4 千元
五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4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1 千元
六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3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3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2 百元
增開
六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位數號碼與下列號碼相同者各得獎金2百元
5 0 5
領
獎
注
意
事
項
1、領獎期間自99年10月6日起至100年1月5日止,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4%印花稅票(中五獎以上者),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中特獎、頭獎、二獎、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中四獎、五獎、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
2、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
4、中四獎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 20 ﹪所得稅款 。
5、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 1 個獎金 。
6、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 「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 規定辦理 。
7、若有任何兌獎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 (02)2396-1651
祝你幸運中大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