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寶貴啊!」宜蘭縣長林聰賢昨有感而發,指颱風沒來,宜花紛傳人員受困,勞師動眾救援卻無法可管;不希望類似事件重演,宜蘭將研擬自治條例,不必等颱風警報發布,就可對擅闖危險區域者開罰。
宜蘭縣要催生的「易危險區域管理自治條例」,如果通過,將是全國首創。
林聰賢強調,近年來極端氣候越來越明顯,已非氣象局可全面掌握,但依照災害防救法,縣市政府必須等颱風警報發布後,才能對不聽勸阻進入危險警戒區的民眾開罰,成了「管制」的灰色地帶。
林聰賢說,中央認定的天然災害,都是以氣象局預報為主,但氣象局又無法掌握各地的特殊狀況,以致地方政府發現狀況不對,要採取封山等管制,但民眾若不理會,相關單位毫無約束辦法。
他舉例,像去年冬山鄉淹大水,日前的烏石港雷擊事件,多人輕重傷,和這兩天山區大雨,溪水瞬間暴漲,花蓮出人命,接二連三的事件,都是發生在沒有颱風警報的情況下。
「人命很寶貴啊!」林聰賢說,梅姬颱風沒入境,氣象局也沒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但受到東北季風共伴效應,豪大雨就來了,「我認為何時公告警戒區應該因地制宜,規定不該那麼死板。」
他表示,宜蘭要發展觀光,安全保障很重要,他寧願事前多設一些管理門檻,免得事後動員大批人力搶救,甚至牽扯到賠償問題,「因為人命用錢也換不回來!」
「三五○毫米就發布土石流警戒值,但山洪暴發那有警戒值?」林聰賢說,他認為是否有危險當地人最清楚,縣府將研擬「易危險區域管理自治條例」,在颱風警報未發布情況下,可用「在地觀點提早預警管制」。
例如山區防汛專員一旦發現雨量異常,縣府就可援引自治條例嚴禁遊客在惡劣天候闖野溪、山林,絕不能讓公家資源因少數人而浪費,若發生事故,動員搜救的支出也可向遊客求償。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918950.shtml
我覺得這條可以通過
常常看到新聞,大颱風天都還會有人冒險去浪費社會資源
若宜蘭通過這個條例,我個人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