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府打算研擬「易危險區域管理自治條例」,嚴禁遊客在惡劣天候闖野溪山林;高雄、屏東縣府認同這一作法;南投、台東縣府則認為應慎重,避免引發爭議。
高雄縣副縣長葉南銘指出,現在的天候愈來難掌握,地方政府在颱風警報未發布前,沒有法源可對執意要在風雨來臨前進入危險區域的民眾開罰,頂多只能勸阻。
宜蘭縣府打算研擬自治條例,高雄縣贊同,除希望中央仍一致規範外,更進一步「因地制宜」。
屏東縣長曹啟鴻表示,宜蘭縣及早因應作為這種精神是對的,但他認為,民眾自我防災、避災意識要優先建立,再加上必要管制,才能有效減低災損。宜蘭縣的作法,可以做為縣府思考方向。
南投縣長李朝卿有不同看法,表示近幾年風災,南投縣都提前在警報發布前就疏散遊客;他覺得無需再由地方訂定另套辦法。
台東縣長黃健庭也認為,現行災害防救法規定已很完備,宜蘭的作法有無牴觸其他法令,會不會引發爭議,這些都要仔細考慮。
台南縣長蘇煥智認為,颱風來襲前提供即時豪雨,比研擬自治條例更重要。許多民眾是不了解豪雨資訊,才誤闖野溪、山林,如能提供即時資訊,就可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918968.shtml
這邊有各縣首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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