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或他們的支持者很喜歡斷章取義
今天雖然一審判他們二次金改貪污罪名不成立,並不是說他們"並沒有收錢",有什麼值得欣慰?
如果,今天的判決是說"沒法證明他們有收錢",也許能說司法還他們清白
就像上次哪位前交通部長證明有收錢,只是找不到對價關係..
哪位司法黃牛秘書長也是一樣,不是他沒有幹過黃牛,而是找一堆理由輕判
台灣政治人物有個特色,只要不用坐牢或判無罪,管你判決書怎樣寫,反正支持者是不會去看的
這樣的判決不知綠媒或綠色名嘴如何解讀?到底馬英九有沒有干預司法?司法對扁家公不公平?
ps:特偵組的成員號稱是"檢察官的精英",辦前總統的弊案,已經出現兩個無罪的判決,除了這個二次金改案,早前的外交費a走幾十萬美金的照判無罪,一連被打槍兩次,貪污罪法官引用對價關係判無罪又不是第一次,特偵組怎會不知這樣起訴勝算不大?如果不是故意放水,這種績效在其他法治國家早就要降職,平白浪費了司法資源......倘若土城王三審中的幾個弊案最後無罪定讞,被關的日子他還可以申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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