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那比颱風期間,高雄市長陳菊未全程坐鎮防災應變中心被控瀆職,日前才獲不起訴,但市長辦公室主任曾文生及市府觀光局主秘賴瑞隆提供議員及記者的市長行程卻涉嫌偽造,高雄地檢署昨天偵結起訴兩人。
此案原為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黃昭順、立委邱毅及市議員王齡嬌對陳菊提告,因曾、賴表示行程表與陳菊無關,檢方對兩人另案偵辦。賴瑞隆與曾文生昨天未出面,由市府法制局長許銘春代為說明,
兩人強調無故意欺瞞,她還說,這是對媒體和議員詢問的回覆,並非市府對外的公文書,檢察官可能有誤解。
高雄地檢署表示,只要公務員明知不實,卻登載在職務上公文書,結果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便構成偽造公文書罪。
雄檢指出,
高雄市政府先後提供兩份行程表給市議員及媒體,均是昭告外界市府在颱風期間防救災的各項行程或活動,應確保內容正確,如果不實,便足以妨害外界判斷,甚至影響民意及監察機關監督權行使,因此具公文書性質。
雄檢表示,曾文生、賴瑞隆二人基於業務執掌,對外發佈災害應變新聞事項,並以市府名義作成行程表,可見該文書性質上應屬刑法上所謂的公文書。
雄檢又說,曾文生及賴瑞隆的行為,降低民眾對公文書的信任感,更足以影響一般市民對市長施政正確性及適當性的判斷,甚至影響民代質詢權的行使,對公眾造成損害,故以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
至於高雄市副市長李永得事後召開「鐵證如山」記者會,說明陳菊九月十九日當天下午行程;檢方認為李僅口頭說明,現場未公開發送登載不實公文書,所以不構成犯罪。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990408.shtml
按照高雄市政府的官方說法
那些行程的說明僅只是回覆媒體和議員的質詢,不確保正確性!?
現在是演哪一齣
市府官員對外公開說明,竟然不確保正確性?
難道可以空口說大話,然後辯稱只是回覆媒體,沒有確保正確性?